媒体链接 - 天津市工商联召开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座谈会

2025-05-21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天津市工商联于近日召开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座谈会。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娄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党组成员张晓辉出席,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时锦霞主持会议。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郝磊、天津冠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丽霞作主题分享。市工商联副主席、云账户(天津)共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晖,市工商联副主席、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大疆储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海林,市总商会副会长、天津市质检服务商会会长朱凯,天津市中小企业经济发展协会会长李明,荣程集团党委书记、融诚物产集团总经理张颖,永丰谷瓷文化(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洪梅,天津冠浩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占伟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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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郝磊和刘丽霞分别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构造和实施后民营经济需要处理的几个关系等方面结合司法实践和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意义进行了分析解读。与会企业家、商会代表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法律层面回应了民营企业普遍关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企业的关怀,让民营企业有满满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民营企业要用好国家法律供给,践行企业家精神,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娄杰表示,一路走来,民营经济不断克服困难和挑战,取得了今天来之不易的发展成绩,这些都离不开党对民营经济发展理论和实践的一以贯之和与时俱进。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是民营经济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不仅巩固了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发展实践成果,同时也明确了政府各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边界,可以说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正当其时,意义重大,效果可期。
娄杰指出,民营经济组织要深刻领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政治意义,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听党话跟党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经济形势,清醒的认识所具备的有利条件和所面临的风险挑战,要紧扣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把个人成长、企业发展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民营经济促进法保护的是依法经营的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民营企业要自觉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做到“胸怀报国志、守法善经营、一心谋发展、先富促共富。” 
娄杰强调,工商联要认真学习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选对宣传载体,选好宣传受众。在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执行过程中,要主动搜集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的意见反馈,为我市制定相应条例建言献策,发挥积极作用。要探索发挥工商联民主监督作用,以监督促落实,全面推进天津经济建设迈上新台阶。
市工商联法律服务部、市工商联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统战部四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文章来源:天津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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