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程钢铁集团)位于天津市东南部的津南区葛沽镇,组建于2001年4月,公司占地3200亩,现有员工4800余人,资产总值108亿元。
荣程钢铁集团转炉炼钢厂现有三座120 吨转炉,于2002 年投产运行,当时转炉一次除尘是采用二文一塔文结构湿法除尘系统。由于这种除尘方式耗水、耗电,同时为了满足最新颁布的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及津环保管[2013]167号《市环保局关于落实清新空气清水河道行动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荣程钢铁集团拟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建设转炉煤气一次除尘干法技术改造,将现有二文一塔文结构湿法除尘系统拆除,就地新建转炉煤气一次除尘干法系统;并对部分烟道进行改造。改造后可减少地区粉尘大气污染物总量排放,节水节电,多回收转炉煤气,对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具有明显的正面效益。拟建项目选址位于荣程钢铁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荣程钢铁集团于2016年6月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转炉煤气一次除尘干法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8月。该项目于2015年5月开工,2016年12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同时,荣程钢铁集团已于2017年10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号为91120000727507793B001P)。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9740.3626万元,因该项目为除尘改造项目,环保投资与实际总投资一致也为9740.3626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该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及污染物达标情况进行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项目与环评阶段对比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变化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排放达标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为环保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故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本项目主要生产用水部位为干法除尘净环水系统和浊环水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1)干法除尘净环水系统主要用水部位为蒸发冷却器喷水补水、液压站、动力站补水,该部分为净循环水补水,不外排;
(2)干法除尘浊环水系统用水部位为煤气冷却器补水、水封补水,该部分为补水,不外排。

项目水平衡图
(3)该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荣程钢铁集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荣程钢铁集团生产,不外排。
(二)废气
该项目转炉煤气烟气经蒸发冷却器预除尘后,采用筒式四电场静电除尘器进行精除尘,经检测合格煤气通过煤气冷却器洗涤和降温后进入煤气柜,不合格气体点火放散后经60m高烟囱排放。该项目验收期间,有组织颗粒物排放和厂界无组织排放均满足GB28664-2012《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响应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
该项目距离周边噪声敏感目标较远。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除尘风机和水泵等。该项目设备主要设置在室内,选用低噪音型设备,采用减振、柔性连接、吸音板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设置可曲挠橡胶接头等降噪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进行消减。
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外一米处的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3类区域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为环保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故无新增生活垃圾。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静电除尘器统收集的除尘灰,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烧结配料,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验收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与结论,该项目废气、噪声、烟尘排放削减量符合相关排放标准以及环评批复要求,固废处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原则上合格。
在验收检测报告编制及环保措施完善方面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完善验收检测报告,报告中要明确废气检测点位,项目实际削减量与环评批复削减量对比情况。
2、建设单位要提供验收检测期间的工况证明材料。
3、完善项目环境管理落实情况说明,补充环保管理机构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冶金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2-60110909
六、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2018年6月5日至7月4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